关于2026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
校内遴选结果的公示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,经资格审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定,我校共遴选出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3项,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5项,现予以公示。
山东艺术学院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校内遴选公示
序号 | 项目名称 |
1 | 《第五届“梨花杯”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优秀剧目巡演》 |
2 | 舞剧《大河之洲》 |
3 | 《年画雕版创新作品巡回展》 |
山东艺术学院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校内遴选公示
序号 | 项目名称 |
1 | 《“沂蒙精神”--主题油画创作青年人才培训》 |
2 | 舞台艺术《山东民间舞蹈创作基层编导人才培养项目》 |
3 | 《方荣翔京剧表演艺术人才培养》 |
4 | 《乡村旅游策划与艺术设计人才培养》 |
5 | 《地方戏曲打击乐表演与创作青年人才培养》 |
自2025年6月12日-14日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,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,申明理由与事实依据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的具体部门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个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受理地址:长清校区行政楼410室
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
2025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