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已经开始,为提升学校项目立项质量,请各单位、部门提前准备、广泛宣传,结合自身优势及前期积累成果,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专题研讨,仔细研读申报指南,明确申报要求、资助范围、申报条件、申报流程、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,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。
根据各类项目申报指南,现将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申报系统开放日期:2025年4月15日至6月15日。
二、申报项目类别
(一)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(机构申报)
申报指南:https://www.cnaf.cn/guide_detail/4478.html
(二)美术创作资助项目
1.组织创作项目(机构申报)
2.个人创作项目(个人申报)
申报指南:https://www.cnaf.cn/guide_detail/4479.html
(三)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(机构申报)
申报指南:https://www.cnaf.cn/guide_detail/4480.html
(四)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(机构申报)
申报指南:https://www.cnaf.cn/guide_detail/4481.html
(五)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(个人申报)
申报指南:https://www.cnaf.cn/guide_detail/4482.html
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(一)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、美术创作资助项目(组织创作项目)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。
1.上述四类项目申报主体为“山东艺术学院”,使用学校的账号进行申报,申报网址为:http://shenbao.cnaf.cn/#/login。学校的申报系统账号、密码实行严格管理,拟申报项目在我处登记备案后向项目负责人发放,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艺术实践与创作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。
2.申报系统内所需的我校《申报主体信息及简介》、《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》、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)》和《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(单位缴费信息)》等单位信息由艺术实践与创作处负责上传系统,各项目负责人无需准备。
3.拟申报项目负责人获得学校账号密码后,只可在申报系统内进行填写、保存、导出申报表操作,不可点击“提交”,提交日期根据后期工作情况另行通知。
4.根据《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,对机构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、美术创作资助项目(组织创作项目)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进行了数量限制,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,完成申报系统内的申报表填写工作,艺术实践与创作处根据申报数据,组织相关项目校内评审选拔工作。
(二)美术创作资助项目(个人创作项目)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。
1.上述两类项目为个人申报,请申报人自行登录申报系统(http://shenbao.cnaf.cn/#/login)注册个人账号,联系艺术实践与创作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,填写申报材料提交。
2.根据申报要求,我校教师或学生申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(个人创作项目)或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,应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。请该项目申报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《个人项目推荐意见表》(附件3)报送给各单位,各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项目汇总表(附件4),并将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艺术实践与创作处(长清校区行政楼401室),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czsjk7357@126.com。
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审核完成加盖学校公章后,再由申报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系统进行申报。
3.具体步骤:
填写个人项目推荐意见表(附件3)→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意见表交至各单位、部门审核盖章→各单位、部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审核→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反馈学校审核意见→登录申报系统网站→个人用户注册登陆→扫描推荐意见表上传系统→提交项目申报材料→申报完成。
四.注意事项
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相关要求,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,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,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。请务必填写《申报项目信息表》(附件1)、《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的审读意见》(附件2)交到各自单位,由各单位审核后于2025年5月21日(周五)前发送至艺术实践与创作处邮箱czsjk7357@126.com(文件请注明项目名称、负责人),学校将统一发函审核。
联系人:秦 泰
联系电话:13953180725
艺术实践与创作处
2025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