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:
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一周年,促进我校艺术实践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学校安排,拟定于2015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举办山东艺术学院第六届“艺苑金秋”艺术节。现将艺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艺术节主题
1、围绕教学中心,发挥艺术实践与创作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,集中展示教学成果,检验教学质量和水平。
2、强调推出原创作品,突出创新精神,鼓励原创节目(作品)与原创专场演展活动。
3、集中展示学校服务山东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成果,鼓励走出校门,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出、展览活动,与社会结合,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,扩大学校在全省及全国艺术文化建设中的影响。
二、活动内容
本届艺术节将由以下活动组成:
1、开幕式演出
2、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场演出、专场展览、校际交流、研讨讲座
3、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
本届艺术节与第十届中青年教师专业技能考核、第三届教授示范展演活动结合进行,各单位在安排活动时可统筹部署。
三、工作安排
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将今年艺术节期间计划组织、举办的各项活动报艺术实践与创作处,申报内容:
1、围绕艺术节的主题要求组织的各种展演活动及研讨、讲座
2、艺术节期间组织的校际间交流活动
3、艺术节期间赴校外举办的演展活动
以上内容请注明拟举办的时间、地点,于9月22日(星期二)前以书面形式(加盖单位公章)报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创作实践科(文东校区艺术剧场310室)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czsjk7357@126.com。
联系电话:(8656)7357
附件:第六届“艺苑金秋”艺术节活动信息统计表
艺术实践与创作处
2015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