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:
第十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工作于正式启动。现将第十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印发。
望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规范地做好作品推选工作,并于7月5日前将各艺术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,分别报送至艺术实践与创作处文东校区综合楼310办公室。 电话0531-86567357。
艺术实践与创作处
2017年6月21日
Copyright 2022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创作处